食品安全快检设备中标结果

食品安全快检设备中标结果



包头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设备配置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设备配置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179号
评审日期:2017年06月26日
公示日期:2017年06月26日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银行资信证明;
(6)生产厂家的ISO9001、ISO14001认证证书;
(7)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病害肉检测仪的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
(8)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病害肉检测仪、药物残留检测仪产品唯一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以及本地化售后服务证明文件;
(9)所投产品为生产厂家最新型号的产品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证明文件);
(10)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范围内);
(11)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85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燕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劳动路21号荣仕雅孵化基地51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24262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头市高新银通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谭志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200
采购文件:********.149*****48893.docx">招标公告-食药.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6月26日2,870,081.00内蒙古优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108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沈桂荣 张萍 岳淑芬 王兆宇 刘彤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蒙古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快检 食品安全 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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