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荣鑫猪场十一分场(二期)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荣鑫猪场十一分场(二期)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荣鑫猪场十一分场(二期)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7日16:0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05日 | 中标日期 | 2017年06月26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 | ||
总中标金额 | ¥207.27333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宾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工 138*****0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宾工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的委托,就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荣鑫猪场十一分场(二期)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S(6)*******G)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S(6)*******G
项目名称: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荣鑫猪场十一分场(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联系人:宾工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蒋工 138*****09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荣鑫猪场十一分场(二期)工程项目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宾工 ****-*******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5日
中标日期:2017年06月26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东兴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207.273339 |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荣鑫猪场十一分场(二期)工程项目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的委托,于2017年6月5日就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荣鑫猪场十一分场(二期)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编号: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荣鑫猪场十一分场(二期)工程项目[GS(6)*******G]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 9日
2、招标内容:新建1栋单层猪舍,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980.6912平方米。
3、招标工程上限控制价:*******.27元
4、评标日期及地点:2017年6月26日9时,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第一评标室。
6、评标结果公示期: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29日
7、媒体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
三、评标结果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东兴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零柒万贰仟柒佰叁拾叁元叁角玖分(¥*******.39元)
项目经理:苏鹏 注册证书号:桂********6028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东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零柒万肆仟捌佰柒拾伍元伍角伍分(¥*******.55元 )
项目经理:欧贤印 注册证书号:桂********7557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恒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零陆万玖仟玖佰伍拾叁元叁角贰分(¥*******.32元)
项目经理:黄增宁 注册证书号:桂********5908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四、招标单位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
联系电话:蒋工 138*****098
五、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及电话: 宾工 ****-******* *******(Fax)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其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FAX:0771-*******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广西农垦国有荣光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6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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