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施工标段预中标结果
康巴什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施工标段预中标结果
招标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远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施工标段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五楼开标五室 | |
公示期 | 2017年06月29日 至 2017年07月1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富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00元 |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 |
项目负责人 | 刘永林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二级建造师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 ||
(1)技术负责人:冯旺;资格或职称:工程师;专业:建筑工程; (2)安全员:宋海瑞;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工程; (3)施工员:苏飞;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工程; (4)资料员:聂海霞;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工程; (5)材料员:郝文军;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工程; (6)质量员:张勇涛;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工程; (7)造价员:白海艳;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工程; (8)装饰安全员:杨有福;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工程; (9)装饰质检员:李磊;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工程; (10)电气工程师:杨乌兰;资格或职称:工程师;专业:建筑工程; (11)暖通工程师:杨飞;资格或职称:工程师;专业: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金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00元 |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 |
项目负责人 | 鲍春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 ||
(1)技术负责人:方玉文;资格或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建筑; (2)电气工程师:范永东;资格或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电气; (3)暖通工程师:苏运春;资格或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暖通; (4)施工员:范胜;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 (5)质量员:吴东美;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 (6)安全员:王见方;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 (7)资料员:李艳梅;资格或职称:/;专业:文秘; (8)造价员:李培强;资格或职称:/;专业:工程管理; (9)材料员:甘静;资格或职称:/;专业:食品科学;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天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00元 |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刘飞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二级建造师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 ||
(1) 技术负责人:郭世忠;资格或职称:工程师;专业:工民建; (2)施工员:苏计明;资格或职称:/;专业:建筑工程; | ||
否决投标情况 | ||
1、伊金霍洛旗中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合同原件中未能体现出装饰装修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的规定。 2、内蒙古永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乔小乐执业资格证未提供原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的规定。 3、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原件“年产22000吨高性能超细纤维玻璃棉厂区建造办公楼和食堂”和“武川县得胜沟乡纳令沟、前窑子村“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中未能体现出装饰装修业绩,其余合同业绩均未达到400万元,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的规定。 4、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营业用房加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第4项工程量为“3.78”第5项工程量为“1.92”与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工程量“3.425”和“1.902”不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资格评审标准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规定。 5、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11项“防盗门”中单位为“㎡”与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樘”不符;12项“钢质防火门贵宾沙龙区”中单位“㎡”与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樘”不符;第15项“联动门”中单位为“㎡”及数量为“2.1”与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樘”及数量“1”不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资格评审标准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规定。 | ||
异议与投诉 |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联系人:刘吉祥,联系电话:186*****068。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引连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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