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心基地项目中标公示
酉阳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心基地项目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6日)
项目名称 | 酉阳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心基地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5334 | ||||||||||
招标人 | 酉阳县安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投标(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酉阳县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忠县华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业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酉阳县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064.080562 | ||||||||
工商注册号 | ********71164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酉阳县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酉阳县建委 | |||||||||||
招标人: 酉阳县安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心基地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6】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安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酉阳县安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酉阳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心基地项目
2.2.工程地址:酉阳县板溪镇;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筑总面积为6701.61平方米,考试服务中心大楼为2776.72平方米,车管所业务大楼建筑面积为3924.89平方米。工程投资约1100万元。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图示图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Ehtml">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渝建发 [2016]22号文件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起,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yggzy.com)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酉阳县安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镇塘湾路阳光佳苑2号楼二楼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177*****09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15号8栋9楼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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