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笃坪乡龙淌电站勘察设计中标公示
重庆市巫山县笃坪乡龙淌电站勘察设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 公示期:2017年7月7日—— 2017年7月11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巫山县笃坪乡龙淌电站勘察设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5520 | ||||||
招标人 | 巫山县盛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重庆市巫山县笃坪乡龙淌电站勘察设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宜宾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陆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59.3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巫山县水务局 | |||||||
招标人:巫山县盛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公章) 2017年7月6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2017年7月6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巫山县笃坪乡龙淌电站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7]100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巫山县盛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初步设计阶段(不代可研)、招标设计阶段(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测量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巫山县笃坪乡龙淌村二社。
2.2项目概况及内容:龙淌水电站位于巫山县笃坪乡龙淌村境内,位于川江右岸的支流小溪河上,坝址距通笃坪乡政府所在地5km,距巫山县城120km,开发河段坝(厂)址均有简易公路通过,对外交通较方便。
龙淌水电站系低坝取水的引水式电站,工程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发电,无其它综合利用要求。电站设计引水流量6.45m3/s,设计水头190m,装机容量9800kw(1600+3200+5000),年发电量2975.3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036h,属五等小(2)型工程。其中包括:引水工程(取水坝、沉砂池、引水隧洞、压力前池等),厂区工程(洞内厂房、升压站和综合楼)和厂区至笃坪变电站35kv输电线路。本工程合同估算价7800万元。
2.4计划工期: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全部工作计划时间约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招标阶段全部工作待初设审批通过后30日历天;施工图纸则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按工程建设实际进度计划提供(各阶段工作计划时间均包括审查、评估、审批工作所需的必要时间)。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完成建设项目测量(地面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断面测量)、勘察(工程地质测绘、地质勘察、钻探、地勘报告等)、设计包括土建部分(取水坝、沉砂池、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压力前池、主副厂房等);机电部分(机电设备(含一二次设备)、升压站、并网线路)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初步设计(不代可研)、招标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后期技术配合服务等工作。
2.6分包:不允许。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起,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元。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7年6月20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代理公司邮箱(********50@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2017年6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如果有)。
4.5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6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巫山县盛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巫山县高塘街道办广东东路路3号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5幢6楼 |
联系人:冯老师 | 联系人:陈老师 |
电话:181*****887 | 电话:138*****666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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