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的建设中标结果
作出的建设中标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7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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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林甸县鹤乡路西四段路南
邮 编:166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6000t/a玉米烘干项目 | 林甸县宏伟乡吉祥村 | 林甸县农泽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6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烘干塔一座,粮垛一座(最大存储量约100吨);辅助工程建设供热房、库房及厂区地面硬化,办公室及燃料库利用原有房屋。 | 一、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是原有土方开挖、物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 固废: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燃生物质气化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玉米烘干废气以及无组织排放粉尘。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噪声:主要来源于粮食烘干过程中生物质热风炉、风机、烘干塔及粮食输送装置的运行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有灰渣、烘干筛出的粮食杂质、员工生活垃圾。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界设2.5米高硬质围挡,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降尘。 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中,定期清掏还田;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噪声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5米高硬质围挡,并将大型机械设备放置在施工场地西北侧,使噪声远离敏感目标。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合理利用,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运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气化热风炉安装生物质燃烧机(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烘干塔排风口水平方向设置挡尘板,防止粉尘外抑,粉尘经塔顶20m高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粮食的运输、传输过程在密闭环境下进行,清粮机周围设置孔径小于1.0mm的抑尘网罩收集粉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晴清掏还田。 噪声治理措施:热风炉、风机等设备安装消声器,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灰渣外售作有机肥;玉米红、颖皮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防范制度及应急预案,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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