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瓦塘至木梓四级公路工程和木格至平悦四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港南区瓦塘至木梓四级公路工程和木格至平悦四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港南区瓦塘至木梓四级公路工程和木格至平悦四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KLGG*******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四、项目内容:A分标:瓦塘至木梓四级公路工程施工。路线全长33.00公里;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至思怀至木梓镇,途经福新、新江、香江、上江、新城、思怀、大村、柳江、程江等九个行政村;B分标:木格至平悦四级公路工程施工:路线全长16.00公里,其中含小桥1座。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至兴业县葵阳镇交界,途经护箓、平悦、早礼、黄石四个行政村。

五、评审小组:林家骏 何世政 昌万荣 宋雄光 郑寿祥

六、预审结果:

1、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3、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4、广西建工联合建设有限公司、5、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6、江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7、容县公路工程建筑公司。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黄汉珍 电话:****-*******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预审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 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08年6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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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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