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办公楼扩建工程监理中标结果
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办公楼扩建工程监理中标结果
[招标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阜新信城] 招标代码:********150069 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15006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办公楼扩建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发[2008]94号文批准建设,本工程招标已经辽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辽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招标投标分站核准、备案,项目业主为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债投资,招标人为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感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院内。
(2)建设规模: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办公楼扩建工程, 建筑面积1755㎡,五层,结构型式为框架。
(3)计划工期:2008年7月27日至12月30日。
(4)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
(5)工程质量要求:建筑工程符合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事务所(含)以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工程监理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总监理工程师上岗资格,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具有同类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08年6月30日至7月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山路17号,西山市场三楼310室)。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RMB5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8年7月23日9时零分。
地 点:辽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东环路130号
邮政编码:123100
联 系 人:闫 海
联系电话:139*****999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7号,西山市场三楼310室
邮政编码:123000
联 系人:薛 威、王 帅
联系电话: 0418--*******
传 真: 0418--*******
E-mail: FXXC@163.COM
日期: 200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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