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正统网运行维护服务和运营服务中标结果

2017年正统网运行维护服务和运营服务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统计局

乙方:福建润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ZSZB[GK]*******的2017年正统网运行维护服务和运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项目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平台运营服务1*******福建润商V2.0。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承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及投标方案中规定的各项售后服务。福建省统计局杨峰/139*****962福建润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39*****386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柒万伍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交付(具体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

4.3交付条件:签订本合同5天内,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若各项服务正常开展,服务期满6个月,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整体项目服务完成,无遗留问题和未完事项的,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招标人向中标人付清10%余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正统网数据处理服务,在项目现有技术架构的基础上,按正统网的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对正统网上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日常性数据加工处理服务和个性化数据分析定制服务。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方案规定的服务标准。2、正统网运行维护服务,在省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的基础安全环境下,建立严密高效的系统安全运行监测体系,做好服务器、数据库、系统安全维护工作,并及时提供系统功能优化升级服务,保障平台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方案规定的服务标准。3、正统网运营服务,由专项的运营团队负责实施正统网(包含正统商城)的运营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运营实施统筹管理,门户平台的日常内容采编维护,正统商城的内容维护管理,门户平台的宣传推广,正统网对台推广合作,宣传物料策划与设计,线下活动的实施支撑等工作,以及根据运营需求提供的技术开发和支持。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方案规定的服务标准。4、开展与平台应用及操作相关的培训工作,在正统网创建客服电话、QQ客服等客服渠道,提供5*8小时在线客服,24小时内回复,定期记录和汇报。服务期内,在福建省内福厦泉等地承办不少于3场关于正统网应用的系列培训,计划每场培训活动不少于1天,总培训规模不少于450人。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方案规定的服务标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各项服务工作的开展,以月度工作报告为基础,待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人提交总体工作验收报告,采购人内部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意见给中标人作为验收通过的凭证。若有验收指标未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齐相关工作内容直至满足验收指标,方可通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签订本合同5天内,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若各项服务正常开展且符合进度指标要求,服务期开始后并达到6个月,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一年服务期满,整体项目服务全部完成且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招标人向中标人付清10%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为期一年。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乙方按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通过,甲方按要求支付所有款项后。

10、违约责任

10.1若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双方约定的服务期,甲方有权在合同款中扣减乙方实际未履约月份的具体未履约项目的服务费。扣减服务费标准为每月200,000元。若乙方剩余合同款不足扣除,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已付服务费。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3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单方终止本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暂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在运营推广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乙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14.2乙方制定的推广计划和方案、均需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如果甲方要求对双方已确认的工作方案进行调整,甲方须与乙方协商并共同评估调整的可行性,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调整已在实施的工作计划造成乙方增加投入成本的,甲方须承担增加部分的成本投入。 14.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运营推广任务,并向甲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成果。 14.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提供运营分析报告,便于甲方及时了解平台推广情况。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福建省财政厅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统计局乙方:福建润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华林路196号住所:福州市西洪路528号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云座2#7层A区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谢荷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9*****962
联系方法:139*****38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榕城支行
账号:账号:****************061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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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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