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招标公告
关于方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方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购置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一套及相关服务。预算金额:******.00元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1、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产品,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一站式、集约化、同质化的诉讼服务,现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几十个省高级人民法院用此系统。且考虑到近几年期间省高院在全省三级法院统一规划建设了办案系统、办公系统、数字审委会、cocall等业务系统,均采用了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为了保证上下级法院案件数据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满足上下级法院数据调取的要求,确保自助式诉讼服务终端与现使用的应用系统数据端口同步,保证数据互通性、一致性、稳定性,因此本次采购同一品牌产品,即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服务自助终端。
2、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证书”;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大型一级企业”证书;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运行维护)”;国家认定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通过了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5级认证、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 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ISO/IEC*****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首批通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评估,技术成熟。
3、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南阳地区外派有驻地工程师,能够很好的提供技术服务及保障。
综合以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该项目具有单一性。需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姓名 | 工作单位 | 技术职称 |
贾虹 | 南阳师范学院 | 副高 |
吕国庆 | 市财干教中心 | 中级 |
吴绍兴 | 南阳理工学院 | 副教授 |
五、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公示期限从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并抄送至方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方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77-********
地址:南阳市方城县广安路与滨河路丁字路口以东128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2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 155*****567
2017年7月11日
标签: 诉讼服务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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