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幼儿园及学院路校区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幼儿园及学院路校区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幼儿园及学院路校区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行政区域海淀区公告时间2017年07月14日15:2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1日中标日期2017年07月13日
评审专家名单丁沂、张素英、王忠芬、肖燕、边平瑞
总中标金额¥22.74425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红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老师010- ********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1号楼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红霞***-********
附件: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幼儿园及学院路校区部分设施维修改造招标文件.docx

  中招(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政法大学的委托,就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幼儿园及学院路校区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ZZX2017ZB01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ZZX2017ZB013

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幼儿园及学院路校区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李红霞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政法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老师010-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幼儿园及学院路校区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要求

一、施工方(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所用设备、材料必须与投标品牌、型号相同,并附有合格证、质检证、环保证。设备及主要材料投标时必须标明品牌、型号。未标明品牌、型号的,甲方有权指定品牌型号,并且不增加费用。材料进场须经监理及甲方验收确认符合甲方要求后才能使用于本工程。

二、本说明未明确写明,但施工中暗含的必须采取的措施,其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予追加。对原有缺陷,应在报价中全面考虑,中标后将不予增加。现有设施施工中需要拆除后重新安装的,拆除和安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维修改造产生的垃圾由施工方在不违背垃圾处理规定的情况下自行处理。垃圾清运费应包含在乙方投标报价中。

四、所有施工必须注意确保安全第一、文明施工;所有安全隐患和事故均由施工方(乙方)负责。要做好成品、设施保护,施工中损坏的物品、设施均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校的管理规定,违者,我校保卫处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置。

五、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施工完毕后现场卫生应达到直接使用的要求。

七、其他说明:

甲方不提供施工现场食宿条件。

计划开工日期:2017721

计划竣工日期:2017820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1号楼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红霞***-********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1日

中标日期:2017年07月13日

总中标金额:22.74425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神州必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朝阳区大屯路枫林绿洲F08-6A

中标金额:22.744257万元

评审专家名单:

丁沂、张素英、王忠芬、肖燕、边平瑞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幼儿园及学院路校区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六、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维修 校区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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