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荣电线电器等5个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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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7〕107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信息内容

338

项目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龙石组团格力路管网工程

建设单位

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两江新区龙石组团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

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已建D219×6-170m、D273×7-3120m,线路共长3.3km,设计压力0.4MPa,设计输送规模13.6×104m3/d。完成龙兴配气站的部分改造,从汇管预留的DN100阀接气,按上汽通用五菱的工期参数设计计量、调压装置满足工况需要,汇管来气经高级孔板阀计量后,通过调压器将压力调至0.3-0.35MPa后出站进入上汽通用五菱的专用供气管线。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

施工期,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设施处理。

(二)废气治理

施工期,严格遵守《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洒水防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物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粉尘污染,施工场地禁止燃煤和焚烧垃圾。营运期,合理设置线路阀井,管道检修放散时应设置隔离带,避免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三)噪声治理。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置声源设备,尽可能将施工机械远离场界和居民点布设,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

(四)固废治理。

施工期,废焊条和废包装材料回收再利用;清管废物经收集后由燃气公司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序号

信息内容

339

项目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龙石组团人高路路管网工程

建设单位

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两江新区龙石组团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大学

公示期

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新建机场东联络线东延伸段燃气管线、人高路燃气管线2.08km:D219×6-500m、D159×6-1566m、D108×5-20m。新建PN1.6MPaDN200埋地式闸阀1台、PN1.6MPaDN150埋地式闸阀1台、PN1.6MPaDN100埋地式闸阀1台。设计供气规模为6.5×104m3/d, 设计压力0.8MPa。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营运期正常生产情况下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治理

施工期,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和建设部的有关施工规范、《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要求,加强洒水抑尘,物料、弃渣应密闭运输,禁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运输扬尘污染。营运期正常生产情况下无生产废气产生。

(三)噪声治理。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置声源设备,尽可能将施工机械远离场界和居民点布设,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

(四)固废治理。

施工期,废焊条、废包装等固体废物应回收利用,多余土方用于建设场地平整回填。营运期正常运行时无生产固废产生。

序号

信息内容

340

项目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龙石组团(启动区)供气工程

建设单位

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龙兴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大学

公示期

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新建龙兴配气站1座,用地面积14192.1m2,建筑面积205.0m2,建设内容包括工艺装置区及逃生门、放散装置、旱厕、化粪池、消防棚和综合值班室,主要安装过滤分离器、汇气管、调压装置、计量装置、加臭装置等。新建龙兴配气站至两江大道供气主管道:D325×8共1.8Km(供气规模120×104m3/d)。管线起于龙兴配气站,在盛唐路处穿越盛唐路,然后沿格力路人行道规划燃气通道敷设至与两江大道交叉处预留阀井为止。两江大道供气主管道:D323.9×7.1共8.5Km(供气规模120×104m3/d)。管线起于两江大道南端,沿两江大道向北敷设至北端终点。两江大道主管道T接寨子路支管道:D168.3×6.3共1.98Km(供气规模50×104m3/d)。管线起于两江大道北延伸段,沿寨子路向西敷设至终点。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营运期正常生产情况下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治理

施工期,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和建设部的有关施工规范、《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要求,加强洒水抑尘,物料、弃渣应密闭运输,禁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运输扬尘污染。营运期正常生产情况下无生产废气产生。

(三)噪声治理。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置声源设备,尽可能将施工机械远离场界和居民点布设,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

(四)固废治理。

施工期,废焊条、废包装等固体废物应回收利用,多余土方用于建设场地平整回填。营运期正常运行时无生产固废产生。

序号

信息内容

341

项目名称

汽车线束电装等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乐荣电线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鱼复工业园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公示期

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新建2座生产厂房,年产100万套汽车整车线束和50万套电装产品。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排放及治理。

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果园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排放及治理。

烤套管工序产生的热气经机械排风装置抽出排放。

(三)噪声治理。

项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综合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包装废物等一般固废交由回收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序号

信息内容

342

项目名称

美墅澜湾

建设单位

重庆作平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两江新区保税港空港观月路217号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公示期

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内容包括新建7、15#共2栋高层住宅和3、14、16#楼3栋商业楼及车库,总占地面积178042.22,总建筑面积248484.68m2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2年内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高空排放。

餐饮废气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治理。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综合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器 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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