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巢湖大道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预中标结果
环巢湖大道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预中标结果
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等环巢湖大道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等环巢湖大道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
项目编号:2017LJGZ071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07月17日
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等环巢湖大道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深圳市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乐社区共和工业路明月花都写字楼F座706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佰壹拾肆万捌仟叁佰叁拾柒元陆角肆分(¥*******.64元)
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体方:深圳市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方:河南四季春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飞天保洁有限公司、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共3家
初审业绩:1、项目名称:兴宁市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郊野公园部分公共服务管理项目;合同金额645.23万元;2、项目名称:泗县城市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金额986.86万元。
打分业绩:1、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2015年区管道路和公园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合同金额1020.59万元;2、项目名称:南陵县第七轮环卫作业管理(一标段)合同金额682.39万元;3、项目名称:重庆路等9条道路清扫保洁及“牛皮癣”清理,合同金额633.75万元;4、项目名称:肥西县城关地区道路清扫保洁等项目,合同金额915.63万元;5、项目名称:龙华新工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大浪办事处—A标)合同金额1809.51万元;6、项目名称:南山区粤海街道市政道路、道路绿地(及城中村)清扫保洁,合同金额1262.71万元。
项目经理:刘念中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博景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与天通路交口拓基城市广场金座C幢1620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佰壹拾肆万捌仟伍佰叁拾肆元零壹分(¥*******.01元)
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体方:博景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参加方: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金庐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讯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共3家
初审业绩:1、项目名称:怀宁路以西主次干道及公园、绿地管养,合同金额397万元;2、项目名称:兰考县部分市政道路保洁权对外承包作业项目,合同金额405万元;3、项目名称:新站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等城市管理服务第2包,合同金额1919万元。
打分业绩:1、项目名称:合肥新站区七里塘、瑶海、磨店等社区市政养护、绿化养护、清扫保洁第2包(瑶海社区),合同金额1016万元;2、项目名称:深圳市观澜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D包),合同金额889万元;3、项目名称:深圳市横岗街道六约红棉社区清扫清运服务项目,合同金额742万元;4、项目名称:深圳市横岗街道保安社区环卫作业承包项目,合同金额645万元;5、项目名称:新站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等城市管理服务第2包,合同金额1919万元;6、项目名称:洞口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服务承包,合同金额1280万元;7、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街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金额1724万元。
项目经理:葛德平
项目经理业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徐小生、祖逸兰、胡鹤凌、黄思远、朱宝红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庐江县白山镇人民政府 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庐江县同大镇二龙街道 庐江县白山镇街道 庐江县盛桥镇街道
联系人:童春
联系方式:182*****59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
项目负责人:夏兵联系电话:****-********
公示期:2017年07月19日至2017年07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人:徐河,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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