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维护材料(电气类)中标结果
2017年维护材料(电气类)中标结果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就2017年维护材料采购(电气类)项目(项目编号:FJGC-FS-G-2017-056-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FS-G-2017-056-1
项目名称:2017年维护材料采购(电气类)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莹/****-********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维护材料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 8339331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2日
中标日期:2017年07月19日
总中标金额:224.908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包二)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井店村井店工业园 | 104.082 |
2 | 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包三))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井店村井店工业园 | 83.751 |
3 | 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包四) | 江苏省海门市滨江街道广州路1933号 | 37.075 |
评审专家名单:
陈文胜、丁岩、赖庆新、李国榕、林禧、徐洁、钟莹(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2-1 钠灯泡 国产合资(欧标) 1000W 40只 640.5
2-2 钠灯泡 国产合资 400W 2800只 96
2-3 钠灯泡 国产合资 250W 8500只 80
2-4 钠灯泡 国产合资 150W 800只 74.5
2-5 钠灯泡 国产合资 100W 100只 68
3-1 钠灯镇流器 (国标铜芯) 1000W 40只 696.5
3-2 钠灯镇流器 (国标铜芯) 400W 1000只 250
3-3 钠灯镇流器 (国标铜芯) 250W 3000只 170
3-4 钠灯镇流器 (国标铜芯) 150W 350只 128
3-5 钠灯镇流器 (国标铜芯) 100W 50只 97
服务要求:
1、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材料按现行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标准进行免费保修。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本次采购的设备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包修、包换,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保修期结束后,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仍负责提供终身服务。2、货物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无偿负责维修、更换。
4-1 合金电缆 YJLHV-0.6/1KV-4*35+1*16 25000米 14.83
服务要求:1、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材料按现行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标准进行免费保修。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本次采购的设备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包修、包换,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保修期结束后,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仍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合同包一:
(1)江苏星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未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杰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在评标期间,合同包一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合同包废标。
合同包二:
(1)江苏星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清单,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科特科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福州杰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合同包三:
(1)江苏星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清单,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科特科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福州杰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合同包四:
(1)福建鼎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鼎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杰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科特科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世纪电缆有限公司、明达线缆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2.1合同包二:
福州中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光源(2)钠灯泡(400W)、钠灯泡(250W)、钠灯泡(150W)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元,其中属于节能产品的报价为*******元,占本合同包96.89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为100840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939980元。
3、本公告中“四、中标信息”中的“总中标金额”为本项目各合同包中标金额的总和,本项目合同包二中标金额为104.082万元,合同包三中标金额为83.751万元,合同包四中标金额为37.075万元。
4、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5、下达编号:2017年榕财采计[分-079]号。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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