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电子化登记软件系统开发中标结果
全程电子化登记软件系统开发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乙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YS[CS]*******的福建省工商局全程电子化登记软件系统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 | 880000 | 定制开发软件与服务 | 八个月。两个月完成软件开发与集成部署,系统上线后试运行六个月后进行项目终验。 | 从本项目整体终验通过之后(即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签署验收文件之次日)起为免费维护期,为期三年。 |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胡工/********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139*****456 | |||||
1 | 1-2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 | 880000 | 定制开发软件与服务 | 八个月。两个月完成软件开发与集成部署,系统上线后试运行六个月后进行项目终验。 | 从本项目整体终验通过之后(即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签署验收文件之次日)起为免费维护期,为期三年。 |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胡工/********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139*****456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项目总建设工期为八个月,工期是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其中两个月完成软件开发与集成部署,系统上线后试运行六个月后进行项目终验。;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视情邀请政府采购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柒拾万零肆千圆整(704000元); 7.2 通过终验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捌拾捌万圆整(880000元);; 7.3 免费维护期满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圆整(176000元); 7.4 乙方要求付款时,需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及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元整(176000元)。提交方式:转账,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3个日历日内提交,退还方式:无息退还,退还时间:通过终验后。 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户名: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账号:****************30。
9、合同有效期
从本项目整体终验通过之后(即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签署验收文件之次日)起为免费维护期,为期三年。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货 (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若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全部货款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在乙方不能交货或交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运维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系统连续两天内不能使用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保密条款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 14.2因本合同产生的开发成果(包括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必须保证对此软件不做任何侵权行为,如不进行拷贝、篡改,泄露给第三方使用等,否则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5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2份,送福建省财政厅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乙方: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史一兵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9*****45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汉中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2155 |
签订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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