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毛坝乡新建村撤并村通畅工程(川千-细沙河铁路桥)中标公示
酉阳县毛坝乡新建村撤并村通畅工程(川千-细沙河铁路桥)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5日)
项 目 名 称 | 酉阳县毛坝乡新建村撤并村通畅工程(川千-细沙河铁路桥)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5301 | ||||||||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毛坝乡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洪春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帝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远宏发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拟 中标人 | 四川洪春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543.071503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酉阳县发改委 | 投诉电话 | |||||||
酉阳县交委 | |||||||||
招标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毛坝乡人民政府(单位公章) 2017年7月21日 | 招标代理机构: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2017年7月21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毛坝乡新建村撤并村通畅工程(川千-细沙河铁路桥)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6】2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毛坝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毛坝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毛坝乡境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起于毛坝乡新建村,经大唐终点位于细纱村铁路桥全长11.15公里,全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标准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4.5米,每公里设置不少于5个错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总投资约1029.45万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涵洞、交通标志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起,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yggzy.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y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10时,地点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毛坝乡人民政府
地址: 酉阳县毛坝乡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谢家弯正街47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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