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特征及控排路径研究中标结果
温室气体排放特征及控排路径研究中标结果
《安徽省温室气体排放特征及控排路径研究》
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温室气体排放特征及控排路径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SZAH-2017-8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16层1621室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收集安徽省“十二五”以来碳排放数据,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准确分析安徽省碳排放基本情况和特征,分析安徽省碳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制定重点领域碳排放控制方案,提出减排对策,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乐、母建军、刘发
采购人: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大连路6686号
项目负责人:马工、陈工 联系电话:****-********、133*****843、186*****39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向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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