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高乐山镇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咸丰县高乐山镇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高乐山镇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高乐山镇民族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2017年“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项目”资金,该项目招标价为:558.085857万元。
该项目于 2017年6月29日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7月21日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大厅开标,并于2017 年7月2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高乐山镇民族中学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茂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万顺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558.085857
558.085857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投标工期(日历天)
270日历天
27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D********6
D********4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2009】005254
(鄂)JZ安许证字【2012】006903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宋铭迟
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
专业:建筑
证书编号:
鄂********8111
项目经理:冯志华
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
专业:建筑
证书编号:
鄂********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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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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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6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丰县高乐山镇民族中学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晨光村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9*****99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233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邓股长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楚蜀大道人行6楼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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