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纱织布生产建设中标结果
纺纱织布生产建设中标结果
高安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纺纱织布
生产建设项目环评拟受理及审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高安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纺纱织布生产建设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高安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纺纱织布生产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安市石脑镇象山工业园
三、项目概要: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高安市石脑镇象山工业园区,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8′24.30″,北纬28°23′42.90″。四至:东面为荒地;南面为废弃石脑镇大米加工厂、瑞星纺织有限公司和亚中橡塑有限公司;西面距厂界150米处为石脑镇定点屠宰场;北面为320国道,隔国道为瑞阳陶瓷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面积2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综合楼、环保工程;配套完善道路、围墙、绿化、给水、消防、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项目以棉花、涤纶短纤为原料,经抓棉、梳棉、并条、纺纱、捻线、并纱、织布、成品面料、包装入库等工序,形成年产8000t的棉纱及年产棉布面料约8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0.18%。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持。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土方挖掘量,规范施工操作;并对主要污染物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经采取措施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应做好厂区周围的绿化工作,在绿化环境的同时,充分发挥绿色天然屏障的作用,减噪防尘。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搅拌机清洗液、砼搅拌中外泄废水、洗石冲灰水、车辆和机械清洗废水及生活废水等,搅拌机清洗液、砼搅拌中外泄废水、洗石冲灰水在施工期间通过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沉淀的上清水可以重新用于施工、路面喷洒;进出车辆、机械设置定点冲洗点、冲洗点需设置隔油沉淀池;生活废水尽量利用周边现有生活设施,确实需要可建立移动厕所;同时加强油品管理,禁止任何废油及含油物品进入附近水体。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拟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石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大气污染防治。建设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粉尘、机械和汽车废气,须使用文明作业,禁止在4级以上大风情况下施工,采取加围挡、湿法作业、硬化路面、施工材料加覆盖和冲洗车辆等措施控制扬尘等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禁止烧煤、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棉尘和食堂油烟。开清棉、梳棉、并条工序配套引风机+静电除尘系统+15m高排气筒,其它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门烟道至建筑物顶部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弃土处置:表层土可以用于绿化用地,底层土用于回填;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外售;其它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堆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营运期主要为下脚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系统收集的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主要为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禁止其在晚上22:00-早上6:00和中午12:00-14:00施工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营运期主要是抓棉机、并棉机、梳棉机、纺纱机等生产机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产品,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措施,以及加强绿化等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为纺织企业,需严控火灾风险,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明确环境风险岗位责任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五、环评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 2017年7月20日——2016年8月2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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