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1线舍伯吐至哈根庙段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国道111线舍伯吐至哈根庙段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国道111线舍伯吐至哈根庙段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道111线舍伯吐至哈根庙段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对本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一、经评审的投标人报价及排序
标段编号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SHJD | 山西四和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569,992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河北中岗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 4,571,326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
山西欣奥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4,572,017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书编号: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 | 山西四和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 4,569,992元 | ||||
项目经理(姓名) | 岳华伟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个人业绩 | 1、 闻喜东镇至临猗孙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2、 江西省万载至宜春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 | ||||||
项目经理备选人(姓名) | 帅亮红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备选人个人业绩 | 1、 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一期)机电工程; 2、 河北省清东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 ||||||
项目总工(姓名) | 史江涛 | ||||||
项目总工个人业绩 | 1、 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一期)机电工程; 2、 河北省清东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 ||||||
项目总工备选人(姓名) | 孙守伟 | ||||||
项目总工备选人个人业绩 | 1、 大广高速公路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段机电工程; 2、 江西省万载至宜春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 | ||||||
填报的企业业绩 | 1、 大广高速公路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段机电工程; 2、 河北省清东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3、 江西省万载至宜春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 | ||||||
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 | 河北中岗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571,326元 | ||||
项目经理(姓名) | 齐飞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个人业绩 | 1、 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计重系统升级工程; 2、 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增设交通量调查站工程。 | ||||||
项目经理备选人(姓名) | 赵艳辉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备选人个人业绩 | 1、2015年张石、保阜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品质形象提升工程机电工程施工; 2、保津高速公路2015年交通量调查站工程。 | ||||||
项目总工(姓名) | 孟海军 | ||||||
项目总工个人业绩 | 1、 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计重系统升级工程; 2、 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2014年收费系统改造工程。 | ||||||
项目总工备选人(姓名) | 安学明 | ||||||
项目总工备选人个人业绩 | 1、2015年张石、保阜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品质形象提升工程机电工程施工; 2、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增设交通量调查站工程。 | ||||||
填报的企业业绩 | 1、 京秦高速公路迁西支线机电工程; 2、 京沈高速公路香河东互通道路机电工程; 3、 玉滨公路机电工程。 | ||||||
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 | 山西欣奥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572,017元 | ||||
项目经理(姓名) | 张国华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个人业绩 | 1、 京沪高速公路收费站CCTV系统改造工程; 2、 广西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项目第17标段。 | ||||||
项目经理备选人(姓名) | 杨常华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备选人个人业绩 | 1、 京哈高速公路(G1)京秦段2012年廊坊所计重设备更新工程; 2、 青银高速公路栾城等5个收费站车道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 | ||||||
项目总工(姓名) | 王远明 | ||||||
项目总工个人业绩 | 1、 京哈高速公路(G1)京秦段2012年廊坊所计重设备更新工程; 2、 青银高速公路栾城等5个收费站车道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 | ||||||
项目总工备选人(姓名) | 刘涛 | ||||||
项目总工备选人个人业绩 | 1、 京沪高速公路收费站CCTV系统改造工程; 2、 湖南省张家界花垣高速公路项目。 | ||||||
填报的企业业绩 | 1、 广西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项目第17标段; 2、 青银高速公路栾城等5个收费站车道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 |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公示时间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通辽市市直交通运输系统纪委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电 话:****-*******
邮 编:028000
名 称:国道111线舍伯吐至哈根庙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426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
邮 编:028000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传 真:****-*******
联 系 人:杨先生、刘先生
2017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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