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西乡塘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7年7月24日就打印复印一体机采购与安装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打印复印一体机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HCA(4)
*******JNN(重2)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日历天)
四、竞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7年 7月14日
五、谈判日期:2017年7月24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孙大坚(组长),刘波, 陈小燕(采购单位代表)
六、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南宁润鹏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北大北路25号梦泽园小区岳阳阁1单元11层11101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126000.00)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日历天)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打印复印一体机
| AR-2048N
| 12台
| 10500.00
|
七、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54-122号第三办公区;联系人: 林慧
电话: 0771-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项目联系人:黄圣凤;电话:
****-*******传真:
****-*******3、监督部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西乡塘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7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