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围挡喷绘、宣传栏等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安装服务中标结果

2017围挡喷绘、宣传栏等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安装服务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中共包头市九原区委宣传部2017围挡喷绘、宣传栏等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服务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026号
评审日期:2017年08月01日
公示日期:2017年08月03日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且能提供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4)投标单位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九原区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党政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杨志坚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广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康乐小区16号底店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2*****001********5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交行包头分行
项目负责人:周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722
采购文件:********.150*****46575.doc">九原区2017宣传部招标公告.doc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8月01日1,155,000.00内蒙古子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振华小区201
B2017年08月01日383,499.00包头市精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当代大厦办公楼305号
C2017年08月01日416,520.00包头市华亿广告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天晟家园D区19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段永丽、何芳、杨志坚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宣传部、包头市广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广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01日

标签: 安装 制作 公益广告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包头市广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