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硅半导体中标结果

超硅半导体中标结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7〕120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信息内容

375

项目名称

重庆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重庆超硅半导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两江新区云汉大道5号附188号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公示期

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7日

一、项目概况

一期工程新建拉晶厂房、硅片生产厂房、动力厂房、生产支持厂房、供应商生产厂房、硅烷站、化学品库、辅助用房、氢气站及配套的环保工程。项目生产工艺主要有拉晶单元和硅片生产单元。年产78万片抛光硅片产品,其中8英寸抛光硅片70万片,12英寸抛光硅片8万片。一期工程暂不生产110万片8英寸硅片(包括50万片8英寸抛光硅片、20万片8英寸n型外延片和40万片8英寸p型外延片)和172万片12英寸硅片(包括112万片12英寸抛光硅片、20万片12英寸n型外延片和40万片12英寸p型外延片)。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①拉晶厂房酸性废气

拉晶厂房酸性废气主要来源于去片检验工段进行的试验检测废气。拉晶厂房酸性废气经1套酸性废气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26m高排气筒排放。

②硅片生产厂房酸性废气

硅片生产厂房酸性废气主要来源于对硅片进行酸腐蚀产生的废气、边缘抛光后清洗酸性废气、预清洗酸性废气、粗清洗废气、终清洗酸性废气。硅片生产厂房酸性废气经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

③碱性废气

项目在粗清洗工序采用氨水、双氧水、水的混合液对硅片进行浸泡清洗时将挥发粗清洗碱性废气。经1套碱性废气处理系统(酸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

④硅烷废气

项目在退火炉内采用硅烷、氮气、氢气进行退火工艺,未反应的SiH4作为硅烷废气排放。经1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

⑤热废气

将拉晶厂房、硅片生产厂房、拉晶炉内的热废气统一收集,拉晶厂房热废气收集后经2根16m高排气筒(1用1备)排放,拉晶炉废气收集后经2根16m高排气筒(1用1备)排放,硅片生产厂房热废气收集后经2根20m高排气筒(1用1备)排放。

⑥食堂油烟

厂内设置一座食堂,食堂采用天然气作燃料,食堂厨房烹饪时产生厨房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研磨废水、高浓度废水、含氟废水、酸碱废水等。全厂设置生产废水排放口1个,生活污水排放口2个,清下水排放口(即雨水排放口)2个。

研磨废水来源于滚圆机废水、带锯床废水、线切割后清洗废水、倒角废水、边缘抛光废水、抛光废水,经絮凝沉淀预处理(处理能力:1722m3/d)后进入中和处理系统,经中和调节后同预处理后的厂房区域生活污水一起排放。

高浓度废水来源于线切割机清洗废水、腐蚀清洗高浓度废水,经中和+氧化还原+消化+脱窒+曝气预处理(处理能力:323m3/d)后进入中和处理系统,经中和调节后同处理后的厂房区域生活污水一起排放。

含氟废水来源于腐蚀清洗含氟废水、预清洗含氟废水、终清洗含氟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预处理(处理能力:653 m3/d)后进入中和处理系统,经中和调节后同预处理后的厂房区域生活污水一起排放。

酸碱废水来源于边缘抛光后清洗废水、预清洗酸碱废水、粗清洗废水、终清洗酸碱废水、废气处理系统酸碱废气,进入中和处理系统(处理能力:966 m3/d)经中和调节(处理能力:3664 m3/d)后同处理后的厂房区域生活污水一起排放。

食堂废水、拉晶厂房生活污水经1#生化池处理后排放。

办公楼生活污水经2#生化池处理后排放。

厂房区域生活污水经3#生化池处理后同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排放。生化处理能力共43m3/d。

纯水站RO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清下水,直排。

(三)噪声治理。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空压机、冷却塔、各类泵等机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减振、隔震等措施来降噪。

(四)固废治理。

硅片检验废混合酸、硅片检验废硅片、废胶水、废切削液、废碱腐蚀液、废酸腐蚀液、含氟废水处理污泥、高浓度废水处理污泥、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石英坩埚与废石墨加热器、晶棒头尾、废抛光液、产品废包装材料、废石墨基座、废手套、研磨废水处理单元污泥等交由厂家回收利用或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8月1日

附件:验收报告全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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