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第二高级中学纯实木课桌凳中标结果
息县第二高级中学纯实木课桌凳中标结果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息县第二高级中学委托,就息县第二高级中学办公设备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息县第二高级中学纯实木课桌凳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0404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纯实木课桌凳的采购,以上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2.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单位自筹,60万元;
4.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历天。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7年7月31日14点30分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厅
评标委员会名单:潘嵩林(业主代表)、涂开奎、张正文、丁琴、朱桂明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正阳县永花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正阳县汝南埠镇陈门村
中标金额:597000.00元
名称 | 课桌凳 |
数量 | 6000 |
单价 | 99.5元/套 |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息县第二高级中学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信阳市息县东大街二高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七、中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2017年8月2日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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