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大歇镇石灰坝至竹园非贫困村撤并村通畅预安排项目施工拟中标结果公示
石柱县大歇镇石灰坝至竹园非贫困村撤并村通畅预安排项目施工拟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期:2017 年 8 月 2 日——2017 年8月4日)
项 目 名 称 | 石柱县大歇镇石灰坝至竹园非贫困村撤并村通畅预安排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6212 | |||||||||
招 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石柱县大歇镇石灰坝至竹园非贫困村撤并村通畅预安排项目 |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西昌市振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中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 金额 | 212.462976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
石柱县交通委员会 | ||||||||||
招标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 2017 年 8月 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8 月2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标签: 石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