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增补部分专业评标专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关于开展天津市评标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津发改政策[2004]407号文件),于2005年在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设立了天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为更好服务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招投标领域对更多专业的评标专家需求...;项目简介:740)this.width=740"border=undefined>关于天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增补部分专业评标专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关于开展天津市评标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津发改政策[2004]407号文件),于2005年在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设立了天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为更好服务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招投标领域对更多专业的评标专家需求..." />
关于综合评标专家库增补部分专业评标专家的通知
关于综合评标专家库增补部分专业评标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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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增补
部分专业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关于开展天津市评标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津发改政策[2004]407号文件),于2005年在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设立了天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为更好服务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招投标领域对更多专业的评标专家需求,进一步完善天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业设置,推进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拟在已入库专家的基础上,在工程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经营、金融财会、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等专业,以及投资、咨询、策划、评审等方面再增补一批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将增补评标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增补的评标专家主要为综合技术与社会服务类,包括:
工程咨询等10个小类,投融资咨询服务等58个专业(详细专业分类表格附后)。
二、此次增补的评标专家应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标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所报专业或相关领域工作8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市场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评标工作,熟悉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胜任评标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身体条件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三、推荐对象:
凡符合本通知以上所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四、推荐方法:
1、各有关单位均可推荐符合本通知以上二、三项要求的人员,也可由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或本人自荐。
2、请各有关单位将推荐的专家个人资料,于2008年8月20日前报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3、推荐或自荐时应填报《天津市评标专家申请表(补充)》,在提交该表同时,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复印件以及4张1寸半彩色照片,若有相关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获奖证、执业资格证等也可一并附上其复印件;同时,将《天津市评标专家申请表(补充)》电子文档逐项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liuzaixiang@126.com
将个人资料的纸质文件邮寄至下列地址:
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天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 邮编:300202
联系人:刘在翔
联系电话:(022)******** 联系传真:(022)********
电子邮箱:liuzaixiang@126.com
附件:
以下附件可在天津招标投标网(http://www.tjztb.gov.cn)“专家报名(补充)”专栏内下载、查阅。
1、《天津市评标专家申请表(补充)》
2、《天津市评标专家申请表(补充)》填写说明
3、《天津市评标专家申请表(补充)》专业分类标准
4、关于开展天津市评标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津发改政策[2004]407号文件)
5、《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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