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公教育园区建设(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韩公教育园区建设(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

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7】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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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焦作市、示范区两级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1,招标人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

2.2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7】028号

2.3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总用地面积972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2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中学教学楼、中学综合楼、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食堂、报告厅、室外及景观8个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370日历天

2017年12月31日,中学教学楼、综合楼竣工,完成其他单体的主体结构;2018年7月31日,项目二期工程竣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每个建筑单体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其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财务及信誉等要求:

企业业绩:近三年(2014-2016年)群体工程50000㎡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书原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使用。

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2014-2016年)群体工程50000㎡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书原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使用。

(群体工程是指一、8层以上(含8层),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工程。二、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三、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街坊。五、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六、学校、厂房、医院、别墅、度假村等每个单体工程未达到评选规模,可以群体工程申报,但建筑面积应在20000平方米以上。)

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平均不高于70%;(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证明)。

3.4所有投标单位应出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开标时提供),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近一年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与个人参保信息查询方式);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4.1网上报名: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QQ:********5、********8(群));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6月23日至2017 年6月29日 。

4.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

注: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投标资格。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7.4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招标信息公告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9.?监督单位 ?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监督电话:0391-*******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怀玉路 ?地 ?址:焦作市农信小区1号楼1单元17层

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系人:?孟先生 联 系 人:?苗女士

电 ?话:****-******* 电 ?话:****-******* 15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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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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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变更公告]
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告知函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就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告知函如下:

一、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

2.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7】028号

3.公告日期:2017年7月25

二、告知内容

本项目于2017年7月18日发布了变更公告,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内容均以变更公告为准,特此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焦作市农信小区1号楼1单元17层

联系人:苗女士

电话: ****-******* 156*****700


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延期公告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就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因故发布延期公告。

一、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

2.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7】028号

3.公告日期:2017年6月23日

4.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延期信息

本项目因工程量清单变更,故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招标信息发布网站。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


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补充通知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就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

2.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7】028号

3.公告日期:2017年6月26日

二、补充信息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900元/套(文件费500元+网络维护费400元),网上支付,(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售后不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焦作市农信小区1号楼1单元17层

联系人:苗女士

电话: ****-******* 156*****700


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变更通知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就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变更通知如下:

一、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

2.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7】028号

3.公告日期:2017年7月18日

二、变更信息

1、在工程量清单中

原教学楼土建清单********1001 屋面1,清单特征描述中第9条:“以上做法参12J1屋-105”,现变更为参12YJ1屋-105。

原门卫土建清单********1008屋面1,清单特征描述中第10条:“以上做法参12J1屋-105”,现变更为参12YJ1屋-105。特种门:清单编码********7002项目特征描述中图集与图纸采用图集不符,现变更为15J001 SPMB2415。石材墙面:清单编码********1002项目特征描述中采用图集12YJ1-外墙13,有A、B、C三种做法,现变更为:13A。钢梯:清单描述采用成品钢爬梯,图纸采用的图集为12J8--1/97,非成品钢爬梯;现变更为钢爬梯参见图集12J8--1/97。

原综合楼梳妆镜:清单描述采用图集号12YJ11-53-2与图纸不符,且12YJ11-53-2图集中内容为洗面台;清单描述中没有给出镜子尺寸;现变更为梳妆镜参见图集12YJ11-51-A-2。弱电第16项项目特征描述JDG管规格:DN5;现变更为JDG管规格:DN15。消防电自动报警系统调试项目特征描述128点以内,现变更为500点。给排水消防水所有管道支架单位为:kg/套,现单位变更为kg。采暖通风第126项消音静压箱单位为:个/套,现单位变更为套。弱电第20、21项同轴电缆单位为条/m,现变更为m。

原宿舍楼男部土建中清单********1001 金属面油漆,项目特征描述中第3条“做法参见12J1-106-涂202”,现变更为参见12YJ1-112-涂202。

原综合楼土建中清单********1001屋面1,清单特征描述中第9条:“以上做法参12J1屋-105”,现变更为参12YJ1屋-105。

原综合楼墙、柱面装饰分部:清单第19项********1001墙面装饰板,1.2mm厚深灰色镀锌铝板清单工程量为750.4m2,现变更为150.08m2。

原教学楼门窗分部:清单第18项********1008铝合金组合窗工程量为1273.18m2,现变更为987.58m2,具体项目特称描述详见清单。

原食堂消防喷淋清单********3005焊接法兰阀门项目特征描述规格第1条和第2分别为150与DN15,现统一更改为150。

原食堂给排水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第32、33、34、35、36、45、46、47、48项清单项目特种描述中未提供塑料管(钢衬不锈钢管)管道的管径,现补充如下:第32项清单项目特征为PP-R20管、第33项清单项目特征为PP-R25管、第34项清单项目特征为PP-R32管 、第35项清单项目特征为PP-R40管 、第36项清单项目特征为PP-R50管 、第45项清单项目特征为(钢衬不锈钢管)管道的管径DN32,第 46 项清单项目特征为(钢衬不锈钢管)管道的管径DN40,第 47 项清单项目特征为(钢衬不锈钢管)管道的管径DN50,第 48项清单项目特征为(钢衬不锈钢管)管道的管径DN65 。特征描述已补充在工程量清单中,请自行下载。强电第58、105项铁构件项目特征未描述,现已补充在工程量清单中,请自行下载。

原报告厅强电第76项铁构件项目特征未描述,现已补充在工程量清单中,请自行下载。

原景观绿化园路,园桥工程中第37项项目编码********3001条石工程量为园路,园桥工程中第37项项目编码********3001条石工程量单位为m3,现单位变更为m2。

2、项目提供图纸中,缺少室外围墙图纸,现已添加并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查看。

3、投标人前附表1.4.1中其他要求项目管理部须有项目副经理一名,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现变更为项目管理部须有项目副经理一名,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4日,投标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7日。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17年7月28日,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8月1日。

5、原开标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

现变更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一厅。

6、原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为********8.9元。

现变更招标控制价为********2.99元。

7、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均以此次重新上传的附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进入会员系统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中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据此编制制作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焦作市农信小区1号楼1单元17层

联系人:苗女士

电话: ****-******* 156*****700


附件:
清单修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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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标前公示]

? 关于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标段(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7】027号)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2017年6月13日——6月15日。

一、提出方式

1、书面方式:2017年6月15日17:00时前,对招标文件公示的内容及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将书面材料,递交至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抄送焦作市公管办业务管理科。

2、电子邮件地址: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zjhrz@163.com;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电子邮箱hgjyyqxm@163.com;公管办业务管理科邮箱********3@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处理期限为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农信小区1单元1号楼(17层)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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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管办业务管理科

2017年6月13日


附件:
韩公教育园施工招标文件6.6.doc
二期招标清单.rar
二期招标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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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

二、招标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7】028号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 年6月23日至2017 年6月29日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8月1日

2、评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承华、魏淑卿、陈红九、杨东瑞、李伟

五、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单位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评审结果,一致同意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名顺序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基本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5.07元

项目经理:母建永

证书编号:豫241070801703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2768833.38元

项目经理 :张玉梅

证书编号 :豫241151578013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1813938.92元

项目经理 :舒雪梅

证书编号 :川251131499314

六、废标单位和原因: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其中:

1、中建华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缺少项目特征描述:报告厅通风工程030704001001、报告厅暖气工程031009001001等;多清单:教学楼土建011201001004、食堂土建010101002001;缺清单:教学楼土建011201001005、食堂土建010101002002。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2、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缺清单:景观绿化b002、b003、b004、b005、B009。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3、凯天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家单位: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工程量清单变更通知书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门卫土建工程010804007002、综合楼消防电工程030905001001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4、河南民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多清单:综合楼土建010103001002、女宿舍楼土建011505005001、011505005003;缺清单:综合楼土建010103001003、女宿舍楼土建011505005002、011505005004;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工程量清单变更通知书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门卫土建工程010804007002、综合楼消防电工程030905001001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5、河南超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资格评审标准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以上13家投标单位均予以废标。

七、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电话:0391-3588818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1-*******

八、招标联系人信息: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女士 电话:****-******* 156*****70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2017年8月4日


标签: 园区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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