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站防DDOS攻击安全服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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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公安局
乙方: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ZHG[TP]*******的福州市公安局互联网站防DDOS攻击安全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2 | 125000 | 黑盾SISS-WSEC-5700 |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 异常流量检测分析、流量清洗、分析溯源、运营维护服务 | 福州市公安局 | 詹申平/138*****525 | 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86*****271 | |||||
1 | 1-2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2 | 285000 | 黑盾SISS-WSEC-5700 |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 巡检服务、设备维保与更换、设备配套软件版本升级、原厂备品备件、应急响应 | 福州市公安局 | 詹申平/138*****525 | 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86*****271 | |||||
1 | 1-3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2 | 178000 | 黑盾SISS-WSEC-5700 |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 安全检测服务、服务器入侵清查服务、安全加固服务、网站安全监控服务、远程安全巡检服务、现场安全巡检服务 | 福州市公安局 | 詹申平/138*****525 | 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86*****271 | |||||
1 | 1-4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2 | 90000 | 黑盾SISS-WSEC-5700 |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 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安全驻点服务、漏洞跟踪服务、安全通告服务、远程支持服务、现场应急服务、网页被篡改应急处置预案 | 福州市公安局 | 詹申平/138*****525 | 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86*****271 | |||||
合计: | 67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捌仟元整(¥67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4.3交付条件:符合合同及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合同及相关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首付款;第二笔款(年度考核款)在服务一年后经甲方考核乙方第一年度服务质量合格后的30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款项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5%;第三笔款(年度考核款)在服务两年后经甲方考核乙方第二年度服务质量合格后的30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两年。
10、违约责任
10.1 合同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或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逾期一日向对方支付逾期所涉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10.2 乙方承诺在服务范围内的网站检测和加固完成之后,如果由于高危漏洞被网安部门正式通报批评或遭受黑客成功攻击,经分析是由于乙方的失误造成的,乙方必须进行紧急响应并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否则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处理,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超过7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10.3 如存在以下情形乙方可以免责:1)甲方在服务范围内的服务器中安装了其它应用系统,并且由于其他应用系统而被攻击的;2)由甲方委托第三方人员进行代码漏洞修复但未书面通知乙方复查就上线运行的情形;3)甲方或甲方的第三方维护人员对服务范围内的系统进行变更(软件升级、安全配置调整、软件代码调整等)而未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的情形。在上述情形下而发生安全事件,乙方将启动安全应急响应程序,但乙方免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市公安局 | 乙方: | 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横屿路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10号楼421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马碧珍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8*****525 | 联系方法: | 186*****27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台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72*****100112485 |
签订地点: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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