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山镇高桥村五组道路硬化工程预中标结果

巴山镇高桥村五组道路硬化工程预中标结果

宁强县巴山镇高桥村五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按照交通部《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专家委员会于2017年8月4日完成宁强县巴山镇高桥村五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并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最终推荐候选人结果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价格(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兴汉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570309.00

中标单位主要人员信息

拟担任职务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邓永军

注册建造师证

********999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08)G31033

职称证

高级工程师

个人类似业绩

宁强县汉宁路至玉带兴林产业园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总工

姓名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1)G31143

张蔚蔚

职称证

工程师

个人类似业绩

宁强县汉宁路至玉带兴林产业园公路改建工程

中标单位业绩

1

宁强县汉宁路至玉带兴林产业园公路改建工程

宁强县汉宁路至玉带兴林产业园公路改建工程,长约10.51km,公路等级为四级,设计时速为20km/h,主要有:路基、路面、安保防护等工程。路基宽6.5m,路面宽6.0米。路面采用15cm石砸垫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砼面层。

2

西乡县沙河经私渡至骆家坝红色旅游公路工程

汉阴县富水河桥建设工程,全桥长35.0米,上部为2-13m钢筋混凝土板拱,矢跨比为1/2,拱圈厚60cm,拱抽线行为圆弧线,桥面宽度净2X0.5m(护栏)+2.5米(人行道)=3.5米;下部为u型桥台,扩大基础。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价格(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宇通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69160.00

中标单位主要人员信息

拟担任职务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史俊兵

注册建造师证

********622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6)G35281

职称证

工程师

个人类似业绩

勉县新街子至二道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项目总工

杨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6)G35288

职称证

高级工程师

个人类似业绩

勉县新街子至二道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中标单位业绩

1

略阳县徐家坪镇明水坝至二房山通村水泥路工程

该工程由K0+000至K11+020,长约11.02KM,公路等级为四级,设计时速为20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内容为路基土方石、挡墙防护、排水边沟、涵洞工程、水泥混凝土面板、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

勉县新街子至二道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本工程由K10+000至K15+000,长约5.0KM,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时速为30公路/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有路基、挡墙防护、涵洞、排水、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以及其他构造物等。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价格(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汉中博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571159.00

中标单位主要人员信息

拟担任职务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梁克

注册建造师证

********098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3)G5061

职称证

工程师

个人类似业绩

勉县新街子至二道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

项目总工

柴记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6)G5021

职称证

高级工程师

个人类似业绩

勉县新街子至二道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

中标单位业绩

1

白河县城关至寇家坡公路建设项目

本项目由K0+000至K13+058,长13.058km,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时速为3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完成路基挖方12836m3、填方8738m3、盖板涵8道76延米、圆涵洞5道45延米、浆砌片石7813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97980㎡、水泥砼90500㎡以及交安设施等。

2

勉县新街子至二道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

A标段由K4+900至K10+000,长约5.1km,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有路基、路面以及其他构造物等工程。

招标人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对中标侯选人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管理单位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5、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管理单位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宁强县巴山镇人民政府 监督部门:宁强县监察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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