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家具及专用设备采购(CG2008J1-109-WF)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家具及专用设备采购(CG2008J1-109-WF)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家具及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G2008J1-109-WF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定标时间:2008年8月11日
公告时间:2008年8月19日—2008年8月27日
成交人
成交分标
成交金额(元)
采购单位及代表
广西金鼎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A
127,5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谭昌杰
广西金鼎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B
223,9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
许 霖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C1
99,780.00
广西广播电视学校;甘井岗
广西南宁荣宣商贸有限公司
C2
70,700.00
广西聚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C3
46,300.00
南宁高端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C4
17,600.00
天津市邦德电动车有限公司
D
401,44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沈旭明
备 注
评审专家
梁之光、彭锦钊、李瑞开、梁世民
卢焯馨、梁兆新、覃丽芳
项目负责人
梁思理
联系电话
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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