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物流加工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空港物流加工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空港物流加工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二、代理单位: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 空港物流加工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
  四、建设地点: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赤海路与规划二路交口。
  五、招标范围:空港物流加工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工程由地上7层地下1层构成,地下室高5m,一层层高6m,二-七层高各4m,占地面积2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925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是为空客A320项目配套的重点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空港物流加工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的主体施工、室外工程、机电安装施工。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资金来源:保税区投资公司出资
  八、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或者总包与机电组成联合体。并证明在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承揽类似工程10万平米以上(单体建筑3万平米以上的业绩)。本工程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壹级,其业绩、信誉、良好,并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需提供已完类似工程的合作业绩,其合作的工程不得少于两项。若与机电联合投标,其机电工程业绩的单体工程在2000万元以上;
  (5) 近三年企业要有承揽过类似涉外工程的业绩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揽欧美等国家外商投资类似工程的业绩。企业在承揽上述工程时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并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它资料证明文件;
  (6) 银行出具投标单位银行存款证明,不得少于1000万元;
  九、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10月31日,总工期 386天(日历日)。
  十、质量要求: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一、报名时间:2008年8月26日------2008年9月1日(9:00-16:00,不含周六、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9月8日下午16:00前。
  十二、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4楼A区
  十三、报名须知:报名时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及IC卡(外地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完成进津备案手续)参加报名;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还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述文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十四、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十五、联系人:闫志刚、蔡禹 电话: ********
  十六、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七、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8月25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投诉接待: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保税区招标站
  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空港物流加工区中环西路1号205室
  投诉接待负责人:靳辉、李守明/张敏求
  投诉接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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