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中标结果
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中标结果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7-1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豫鹤淇滨能源【2016】18133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现状5.0万m3/d,升级改造后扩容至6.5万m3/d。
2.2、建设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内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离子除臭系统,包括除臭系统的二次设计、设备供货、配套电缆、制作设备基础、安装和调试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注册资本金须大于1000万元;投标人可为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销售总代理出据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不能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的单位并且参与本项目的制造商和代理该制造商产品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除臭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三个。
3.2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的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i.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4.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会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56*****055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保证金子账号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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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7/7/27 813】【我要打印】【关闭】 |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采购项目补遗 招标编号:SGZB-2017-113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件。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56*****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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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17/8/16 14】【我要打印】【关闭】 |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GZB-2017-113 由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离子除臭设备采购项目,按照法定程序,于2017年8月15日15时00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本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废标情况:
公示期: 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1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156*****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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