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药物分析实训室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药物分析实训室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药物分析实训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7年08月16日12:1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6日中标日期2017年08月16日
评审专家名单韩思远、高广义、王晓航
总中标金额¥18.4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0*****813
采购单位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5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258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凯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商业中心1栋4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813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药物分析实训室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凯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受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托,就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药物分析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药物分析实训室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17-1040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范围:药物分析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项目预算:257220元。

2.6 采购数量:一批。

2.6 主要采购清单:

序号

仪器名称

技术参数与要求

数量

1

耐酸碱中央实验台

1、规格:4900㎜×1400㎜×800㎜,并符合现场要求。

2、实验台整体采用钢木结构,柜体采用C型钢架。柜体主框架与试剂架主支架均选用国内知名厂家生产的优质国标钢材,横截面长×宽=60㎜×40㎜,壁厚≥2.0㎜,外经喷塑工艺处理,必须防腐耐酸碱,专用连插件连接。台上设单层试剂架、回流水槽。两端设洗涤水池。

3、台面选用12.7㎜厚美国“威盛亚”实芯理化板,板材背面必须具有不可擦洗(磨灭)的企业防伪标识,边缘双层加厚,直线收边。台身基材选用福建“福人”一级优质高密度聚木屑颗粒纤维板。

4、箱体板厚≥16mm,三聚氰胺双贴面,优质PVC封边。

5、抽屉底板厚≥9mm,三聚氰胺双贴面,优质PVC封边。

6、抽屉门、柜门板厚≥16mm,美国“威盛亚”防火板双贴面。

7、柜子采用双开门形式,活动层板厚≥25 mm,承重不变形。

8、试剂架采用铝玻结构,规格:3900㎜×400㎜×400㎜与实验台分离,中间两隔断。层板选用12㎜厚钢化玻璃(或12.7㎜厚美国“威盛亚”实芯理化板),承重不变形,高度可调,不锈钢护栏。

9、洗涤水池内径长×宽×深为500㎜×400㎜×300㎜,配实验室专用三联水龙头。

10、洗涤水池选用优质PP材质,水龙头选用铜质一体化设计,外经喷塑处理,防腐耐酸碱,陶瓷阀芯。

11、试剂架各安装明五孔优质插座共六个。

12抽屉、柜门加锁,暗拉手。

13、德国海富乐双节滑轨。

14、175度全开铰链。

15、30—50㎜可调地脚

3

2

试剂柜

1、规格:900×450×1800;

2、材质:耐酸碱理化板(与中央台材质一致)

2

3

......

..................................

.....

2.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3.2 公告日期:2017年8月7日

4. 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2017年8月14日

4.2 评审地点:河南凯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商业中心1栋417)

4.3 谈判小组名单:韩思远、高广义、王晓航

5. 成交信息

5.1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瑞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5.2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8号创新数码广场5层A503号

5.3 成交价:184900元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6质保期:一年

5.7质量要求:合格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548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5*****25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凯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商业中心1栋417

联系人:肖先生、张女士

电话/传真:150*****813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训室建设 分析 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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