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门牌更新补设服务单位中标结果

楼门牌更新补设服务单位中标结果




结果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结果公告如下,望周知。

一、采购情况

1.项目名称:
楼门牌更新补设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
CG17-14-0057

4.采购文件序号:
1-1

5.采购公告日期:
2017年07月10日

6.评审成员名单:
成员类别成员明细
姓名单位评审专家类别职称
采购人代表项军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
评审专家 杨占胜铁岭市信息中心经济高级经济师
评审专家 张琳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经济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焦鹏翔沈阳市环保投资公司经济高级会计师
评审专家 刘丽凤沈阳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经济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刘晓娟沈阳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高级会计师


二、采购结果
包组编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或废标情形 确定日期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CG17-14-0057-001中标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017年08月16日查看


三、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150*****27433)">下载。

四、说明

1.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咨询。

2.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

地?址:无

联系人:王宏亮

电?话:********518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联系人:佟伟

电?话:********677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6日

采购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采购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楼门牌更新补设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CG17-14-0057

4.项目属性:服务

5.包组数量:1

6.完成数量:0

7.采购数量:1
包组编号包组名称包组属性报价形式电子商场
竞价标识
其他信息
CG17-14-0057-001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比率竞价查看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 法规依据 条件描述 证明要求
1政府采购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招标文件
3政府采购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招标文件
4政府采购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招标文件
5政府采购法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有效期内的(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全国标准化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有效期内的(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有效期内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反光地名标牌)生产合格证书;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有效期内的(反光地名标牌)产品检测合格报告。3)近三年必须具有一项以上楼门牌更换及楼门牌维修维护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4)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标牌生产、制作等字样的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5)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外地企业需在沈阳设有分公司或委托本市企业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开标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分公司证明原件或与本市企业签订的售后服务委托协议原件),以确保紧急维修维护工作的及时性。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注:投标人需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3、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有效期内的(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全国标准化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有效期内的(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有效期内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反光地名标牌)生产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有效期内的(反光地名标牌)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近三年内一项楼门牌更换及楼门牌维修维护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政府采购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见招标文件



三、兼投兼中

不适用。

四、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五、采购文件

1.文件序号:1-1。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08月01日 14:00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获取意向;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下载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六、响应文件

1.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

2.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14:0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经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解密电子件;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所提交的实物件与所解密的电子件不一致的,以电子件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5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8.文件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90日。

七、评审相关

1.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评审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4.开始时间:2017年08月01日 14:00。

八、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日。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

地?址:无

联系人:王宏亮

电?话:********518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联系人:佟伟

电?话:********677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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