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场及工业企业水环境综合整治调查工作方案编制服务中标结果
畜禽养殖场及工业企业水环境综合整治调查工作方案编制服务中标结果
受南宁市兴宁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畜牧大院(畜牧所、品改站、水牛所)畜禽养殖场及工业企业水环境综合整治调查工作方案编制服务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7】NXCCJZ272
项目名称:畜牧大院(畜牧所、品改站、水牛所)畜禽养殖场及工业企业水环境综合整治调查工作方案编制服务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1日
定标日期:2017年08月10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北部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山路8-2号203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玖万陆仟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畜牧大院(畜牧所、品改站、水牛所)畜禽养殖场及工业企业水环境综合整治调查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采购一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赵军、黄魁、赖宏婷(业主评委)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赖工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周工****-*******
五、监督部门:兴宁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16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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