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重庆市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19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监理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6795 | |||||||||
招标人 | 秀山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重庆市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监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43.2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秀山县监察局 | 联 系 电 话 | ||||||||
秀山县发改委 | ||||||||||
秀山县建委 | ||||||||||
招标人:秀山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7年8月17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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