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贫困村清洁能源专项扶贫预中标结果

非贫困村清洁能源专项扶贫预中标结果


一、招标概况

竹溪县非贫困村清洁能源专项扶贫项目建设工程于2017年7月28日在湖北省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招标公告,2017 年 8月17日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开标,并于2017年8 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竹溪县生态能源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竹溪县非贫困村清洁能源专项扶贫项目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竹溪县茂能农村沼气专业合作社
竹溪县理念农村沼气专业合作社
竹溪县环能农村沼气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
499.374648万元
505.291542万元
503.477649万元

质量目标(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150天
150天
150天

沼气生产资格证书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沼气生产工
李文勇
沼气生产工
李念
沼气生产工
刘启升

沼气生产工
贺茂林
沼气生产工
王超
沼气生产工
胡相斌

沼气生产工
罗成
沼气生产工
陈昌奎
沼气生产工
唐平元

沼气生产工
甘晓东
沼气生产工
赵军
沼气生产工
秦洪民

沼气生产工
刘次军
沼气生产工
席实富
沼气生产工
敖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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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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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67年 8月 18日8:30分至 2017 年 8月 20 日18:00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竹溪县生态能源局

联系人:王书记

电 话:139*****27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丁浩

电 话:0719—*******

竹溪县生态能源局

二0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扶贫 专项 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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