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0道路及配套工程(西线)等3个中标结果
L10道路及配套工程(西线)等3个中标结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7〕第49号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16 | 项目名称 | L10道路及配套工程(西线)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礼嘉片区 |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报告书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L10道路及配套工程(西线)项目位于G75渝武高速东侧,金渝大道南侧,横六路北侧。道路起于L8路,整体呈半环线,终点与L8路相接。道路定位为交通服务性次干路。L10道路及配套工程(西线)项目包含L10路西线部分(由L10-1、L10-2、L10-3三部分组成)以及L9路的未施工段,道路总长2298.789m。 L10路西线部分(由L10-1、L10-2、L10-3三部分组成)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线全长2.17km,标准路幅宽度25m,采用双向四车道。L9路起点接现状L9路,终点至于L9路与L10路交叉口,道路全长约129.82m,标准路幅宽度26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km/h。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标志标线及附属人行工程的建设。估算总投资16846.84万元,环保投资约650万元,总建设工期15个月。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水土保持 该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保措施应与本项目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结合。恢复植被选择应考虑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修复功能。 ②生态影响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外观设计、色彩搭配、绿化景观以及灯光设计等方面均从片区整体景观效果角度进行了考虑。道路、交叉口等设计在满足自身功能需要的同时,避免了路面起伏过大,尽量结合片区整体特点及周围地块及道路进行布局,使道路、交叉口与周围景观融为一体。对道路两侧、交叉口周围及永久边坡全部进行绿化、硬化,绿化树种与城市景观结合,尽量体现地方特色。工程建设不仅可完善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及综合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还可提升其城市形象。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拟建项目施工场区设隔油、沉砂池,施工场地产生的浑浊废水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养护和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的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临近的市政污水管网(1#施工营地排入L8现有的市政污水管网,2#施工营地排入L9现有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九曲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直接外排。采取以上有效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②服务期 服务期不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无废水产生,地表径流排入市政雨水管,对地表水无不良影响。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9号),采取严格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扬尘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确保环境可以承受。 ②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必须严格控制车速,大力推广CNG等清洁能源的使用,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加大对道路两侧及空闲区域的绿化隔离带建设,以减轻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相关规定:“(五)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城市人民政府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 因此,施工期间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将无需流动的高噪设备置于临时设备房内作业,可有效避免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24小时施工时,需提前4天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申报,并在夜间施工前1天告示,接受监督。中、高考前及期间15日内禁止夜间施工。禁止高考、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100m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2.服务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途径有:从噪声源头控制、噪声传播途径控制和噪声受声体控制。本工程的噪声源为过往的车辆,车辆通过车次多,车辆车型、车况各异,难以控制,因此本工程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从噪声传播途径和噪声受声体控制。从噪声传播途径控制措施一般有:设置隔声屏、建造绿化带或利用天然的土堤、土岗和房屋作为隔声屏障等;从受声体控制措施主要:采用隔声门窗等;同时合理规划工程两侧布局留设合理的噪声防护距离也是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考虑近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来提出。 本项目拟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如下: (1)设计中已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可以减少车辆通行的噪声影响。 (2)进入儿童医院和重庆佑佑宝贝医院段处的敏感点前设禁鸣标志,强化公路行车组织管理,保持线路通畅,减少鸣笛噪声扰民。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6〕34号)中“控制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加强交通管理和流速控制,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灯和相关标志设施,避免人为造成堵车。扩大禁鸣区范围,完善禁鸣标志,严格禁鸣控制。 (3)针对礼嘉儿童医院,道路一侧进行双排的行道树栽种(绿化带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合理搭配密植),通过绿化能降低部分交通噪声(约3~4分贝)影响,同时结合儿童医院整体平面布局,靠近道路一侧的本身都规划为绿化带用地,临路通过采取整体绿化带的设置,能够使靠近儿童医院一侧的交通噪声降低6~10分贝,使临近道路一侧的住院部近期、中期、远期的昼间、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针对距离拟建道路较近的重庆佑佑宝贝医院,由于临路一侧医院本身设计的绿化带面积较小,加上道路修建的行道树,最多能降低交通噪声约4分贝,中期及远期夜间噪声值大部分仍然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通过种植绿化后,最大超标约1.5分贝。通过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沟通,靠近重庆佑佑宝贝医院一侧(桩号K0+300~K0+500段)的道路设置高2.3m,长约200m的声屏障,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可知:声屏障的降噪措施可达到5~12分贝,结合种植的高大乔木等绿化措施后,能够使使临近道路一侧的儿保中心近期、中期、远期的昼间、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拟建项目应预留环保治理资金(30万元),并对儿童医院、重庆佑佑宝贝医院进行跟踪监测。若竣工验收及跟踪监测的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对儿童医院、重庆佑佑宝贝医院的影响较突出,则应视具体情况对临路一侧更换高效隔声窗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6〕34号)中“控制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加强交通管理和流速控制,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灯和相关标志设施,避免人为造成堵车。扩大禁鸣区范围,完善禁鸣标志,严格禁鸣控制。实施城市道路“白改黑”工程和节能改造的隔声窗工程、道路降噪绿化带建设工程、淘汰更新老旧公交车等,从整体上进一步降低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程度。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项目挖填在园区内平衡,不再单独设弃土场、取土场。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营区生活垃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②服务期 本项目不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等,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及树叶等,将合理设置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扫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2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17 | 项目名称 | 高义口东路延伸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 |||
建设地址 | 两江新区黄茅坪组团赵家溪片区 | ||||
建设单位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报告书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起点顺接拟改扩建的黄环北路,由东南向西北延伸,终点接高义口东路悦来段,道路全长1125.869m,为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幅宽34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全线无隧道、桥梁、涵洞。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1)废水: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避免雨水携带垃圾、泥土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 (2)废气:拟建项目营运期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会造成沿线一定范围内NO2浓度的增加,但仍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应加强道路绿化,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同时,随着CNG等清洁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工程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将得到一定改善。 (3)噪声:建议项目对纵坡进行优化,减少高纵坡段长度或减缓纵坡坡度;建议区域开发完成后拟建项目路面采用低噪声路面进行维护;项目沿线区域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新建敏感目标应合理布局且必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自行采取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加强道路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建设;全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4)生态:项目土石方工程中产生的弃渣运往G5建筑垃圾消纳场,不设弃土场;施工期加强生态保持措施;营运期强化道路两侧绿化及景观设计。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2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18 | 项目名称 | 宝山路延伸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 |||
建设地址 | 两江新区黄茅坪组团赵家溪片区 | ||||
建设单位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报告书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宝山路延伸段道路及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拟建项目”)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黄茅坪组团,由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15279.74万元,起于宝山路(悦来段),桩号为K1+359.262,上跨礼悦路和学堂路连接口,止于悦山路延伸段交叉口,桩号为K2+621.120,全长1261.858m(上跨桥123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30km/h,标准路幅宽26m,双向四车道。全线无隧道、涵洞。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1)废水: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避免雨水携带垃圾、泥土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 (2)废气:拟建项目营运期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会造成沿线一定范围内NO2浓度的增加,但仍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应加强道路绿化,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同时,随着CNG等清洁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工程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将得到一定改善。 (3)噪声:项目全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禁鸣宣传;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和行道树建设,绿化带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合理搭配密植,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沿线区域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新建敏感目标应合理布局且必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自行采取隔声窗等降噪措施。 (4)生态:项目土石方工程中产生的弃土运往学堂路延伸段项目进行回填,不设弃土场;施工期加强生态保持措施;营运期强化道路两侧绿化及景观设计。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2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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