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裙房工程监理及管理一体化服务预中标结果
4#楼裙房工程监理及管理一体化服务预中标结果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就中国人保财险华东中心4#楼裙房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招标编号:GN2017-01-1349)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8月17日9时3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 中国人保财险华东中心4#楼裙房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 | ||
招标编号 | GN2017-01-1349 | ||
工程主要内容 | 中国人保财险华东中心4#楼裙房工程从主体建安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开工至完成竣工备案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补充答疑、补充说明等。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费率 | 1.58% | 1.65% | 1.58% |
公示期:自2017年8月18日 至2017年8月2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7年 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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