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供水调度中心应急水源改扩建工程—水对沉水厂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安顺市供水调度中心应急水源改扩建工程—水对沉水厂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供水总公司(招标人)委托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供水调度中心应急水源改扩建工程—水对沉水厂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于2017年8月3日10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恒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0元
工期:3个月
项目经理:欧会英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工期:/
项目经理:/
注:贵州黔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嘉泰宏盛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五家投标单位主要设备材料报价表中厂区内室外工程1.2条数量与招标人提供的本条不一致,对以上五家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7年8月23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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