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新城创业大道二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月湖新城创业大道二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月湖新城创业大道二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中标公示
招标名称:月湖区重点工程管理局
项目名称:月湖新城创业大道二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8日
招标内容:选择一家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施工阶段后续服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方面问题。
经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中标候 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资质 等级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设计投标 报价 | 勘察投标报价 |
1 | 江西同济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廖宜勤 | 1.30% | 180元/m |
2 |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 | 沈建钢 | 1.34% | 180元/m |
3 |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郑永阳 | 1.40% | 180元/m |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17年8月23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请于2017年8月23日下午4点前向鹰潭市月湖城乡规划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和鹰潭市监察局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逾期投诉或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投诉的,概不受理。
受理单位和投诉电话:
鹰潭市月湖城乡规划建设局:0701—*******
鹰潭市监察局:0701—*******
(招标人公章)招标监督机构:(章)
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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