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建提升工程(二期:曙光路中段公厕、斜阳路公厕、青云路双厕公厕、长青路公厕和一桥底公厕、弯塘路公厕、文惠桥北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公告
采购编号:LZT08-091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建提升工程(二期:曙光路中段公厕、斜阳路公厕、青云路双厕公厕、长青路公厕和一桥底公厕、弯塘路公厕、文惠桥北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现将本次招标结果正式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建提升工程(二期:曙光路中段公厕、斜阳路公厕、青云路双厕公厕、长青路公厕和一桥底公厕、弯塘路公厕、文惠桥北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LZT08-09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08年8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08年8月30日
2、评标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广西柳州市北站路5号)
五、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柳州市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柳石路135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捌万肆仟肆佰肆拾伍元贰角伍分(¥
*******.25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广西柳州市北站路5号 邮政编码:545001
七、公告时间:2008年9月2日至2008年9月6日
八、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的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