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关于食堂用货梯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编号:LDXQT08-004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一台食堂用货梯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已按规定程序进行截标、谈判,根据评标原则和成交标准及采购单位的确认,现将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用货梯采购 采购编号:LDXQT08-004
二、竞标内容:食堂用货梯一台,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条件书“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已于2008年8月26日在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信息。
四、截标、评审信息:
1、截标时间:2008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
2、评审时间:2008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
3、截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柳州分部会议室(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三楼)。
4、评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柳州分部会议室(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三楼)。
五、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名称:柳州市升立电梯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柳州市三中路45号龙都花苑2号楼16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124800.00元)。
六、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3、联系地址: 广西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三楼
七、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本公告的公示期为: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8日。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二OO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