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形象宣传中标结果

旅游形象宣传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乙方:上海德岸杰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ZTH[DY]*******的新加坡亚洲新闻台投放厦门旅游形象宣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①成交通知书;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③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④乙方成交的响应方案;⑤乙方在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1718200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交货广告投放完毕后提供亚洲新闻台广告监测数据,包含收视率和观众调研情况。同时,提供厦门旅游品牌形象新加坡推广的舆情监测,树立厦门旅游东南亚推广有深度和广度的正面形象。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李洁/****-*******上海德岸杰公关顾问有限公司138*****574
合计:7182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718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8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4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新传媒私人有限公司(简称新传媒)为此合同的实际执行人。新传媒是新加坡最大的媒体机构,影响力大。拥有9个电视台频道(亚洲新闻台为旗下最主要的区域电视频道)、13个电台频道以及报纸、杂志、电影等全媒体资源,影响力覆盖“一带一路”核心区域28个国家和地区,重点辐射东南亚主流市场。 5.2 新加坡新传媒私人有限公司授权上海德岸杰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独家代理。亚洲新闻台为新加坡新传媒私人有限公司(简称新传媒)所有。目前,新加坡新传媒私人有限公司在中国只设立了办事处,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合同签订和财务独立支付功能,其在中国的广告业务授权上海德岸杰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德安杰环球顾问集团是中国目前最大、最具影响力的旅游营销策划机构之一,下设北京、上海、江苏、江西、香港、马德里、开曼等八个独立法人分公司。本项目新加坡新传媒私人有限公司授权上海德岸杰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独家代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广告宣传投放完毕后乙方应代表新传媒提供本项目的结案报告和广告监测报告(包含收视率和观众调研等数据情况)。同时,在危机公关上,乙方应代表新传媒提供必要的厦门旅游品牌形象新加坡推广的舆情监测,树立厦门旅游东南亚推广有深度和广度的正面形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项目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518200元(人民币伍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作为项目首付款,尾款人民币2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于2017年12月20日内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0.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 10.4在任何情况下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之,此外甲乙双方间任何协议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律为依归。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裁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合同附件《金砖国际峰会厦门旅游亚洲&大洋洲市场主流年媒体宣传营销方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合同中4.1与本项条款有矛盾的,以本项条款为准。项目具体交付时间:2017年9月1日-12月31日。 14.3合同中4.3与本项条款有矛盾的,以本项条款为准。具体交付条件为:2017年9-12月,亚洲新闻台国际频道投放30秒厦门旅游形象广告片4个月,共播放90次;赠送亚洲新闻台新加坡当地频道播放30秒厦门旅游形象广告片4个月 90次;赠送亚洲新闻台官网回看点播栏目播放30秒厦门旅游形象广告视频2周,2万次点播呈现。投放时段为周一至周五晚21:00-21:30 Primetime World新闻黄金时段;周六至周日晚22:00-22:30 Singapore Tonight新闻黄金时段。30秒厦门旅游宣传片素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重新剪辑,制作和投放期均在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完成。 14.4合同中第8条与本项条款有矛盾的,以本项条款为准。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70000元(人民币柒万元整)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于2017年12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尾款人民币2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乙方待合同履行完毕,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结案报告和广告监测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出现违约现象,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送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乙方:上海德岸杰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4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1402室
单位负责人:杨琪单位负责人:贾云峰
委托代理人:


张国良
委托代理人:









王海梅 邓佳艳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8*****574
开户银行:工行滨北支行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上海延安支行
账号:****************142账号:1651 0605 17000 1904

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日期: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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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形象宣传 旅游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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