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少年宫二期装饰工程、一期及广场功能提升工程装饰设计成交公示
垫江县少年宫二期装饰工程、一期及广场功能提升工程装饰设计成交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 年 8 月 24 日—— 2017 年 8 月 28 日)
项 目 名 称 | 垫江县少年宫二期装饰工程、一期及广场功能提升工程装饰设计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 标 人 | 垫江县少年宫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熙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名称 | 第一拟中标人 | 重庆世界之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拟中标人 | 重庆市得森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第三拟中标人 | 广东城协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世界之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6.639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重庆市垫江县监察局 | ||||||||
重庆市垫江县建委 | ||||||||
招标人:垫江县少年宫 2017 年 8 月 24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熙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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