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3标段预中标结果
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3标段预中标结果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项目编号:2016GFCZ350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08月09日
标段(包)名称: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3标段
标段(包)编号:2016GFCZ3505-3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E1座302,40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叁佰肆拾万陆仟零捌拾肆元柒角(¥********.70元)
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企业业绩:1)合同名称:安徽省阜阳至新蔡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第FXJD-01合同段;金额:2568.504986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2年7月;
2)合同名称:北沿江高速公路马鞍山至巢湖段机电工程施工第 JD-01标段;金额:1900.05378 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5月;
3)合同名称: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安徽段机电工程施工JD-01标段;金额:5580.33585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1月;
4)合同名称: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砀山段机电工程施工JD-01 标段;金额:4620.00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11月;
5)合同名称:铜陵~南陵~宣城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JD-01合同段;金额:5420.67626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7月;
6)合同名称:泗洪至许昌高速公路淮北段机电工程施工JD-01 标段;金额:4049.621403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2年7月;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陕西汉唐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46号芙蓉名座2单元4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叁佰柒拾叁万伍仟元(¥********.00元)
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企业业绩:1)合同名称:贵州省思南至遵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第SZJD-1 标段;金额:4485.801152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2年9月;
2)合同名称: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高速公路网综合监控系统(二期工程)JK2 标段;金额:2390.3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2年11月;
3)合同名称: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TH-D01标段;金额:4869.5934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4月;
4)合同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系统机电工程升级改造项目A10 标段;金额:3884.6012 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7月;
5)合同名称:寻乌(赣闽界)至全南高速公路寻乌至信丰段机电工程施工第JD1合同段;金额:12069.972 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6月;
6)合同名称:湖南省吉怀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第JD01 标段;金额:6709.4752 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2年5月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坤,刘忠兴,吴明生,姚春虹,袁狄秋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77号
联系人:俞显红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范晨晨联系电话:********
公示期:2017年08月10日至2017年08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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