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沙村二、三、四、五队路工程

八沙村二、三、四、五队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八沙村二、三、四、五队路工程[项目编号:JG2017-5677]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08-26 00:00 至 2017-08-28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茂名建筑集团第二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208.345315209.73216211.072299
诚信得分42.5242.0642.16
综合得分98.6597.6496.67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陈满莉/粤建协培字G*******林天飞/粤建协培字A*******叶汉彬/粤建协培字A*******
评标业绩:
单位名称业绩编号业绩名称业绩类型
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YJ********改扩建工程(二期)市政综合配套施工总承包工程(第1标段)评标业绩(企业)
YJ********改扩建工程(二期)市政综合配套施工总承包工程(第2标段)评标业绩(企业)
YJ********榄核镇沙角村农村水改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评标业绩(人员)
YJ********榄核镇沙角村农村水改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茂名建筑集团第二有限公司YJ*******同兴村安置区二期土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评标业绩(人员)
YJ*******江南西人防开挖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同兴村安置区二期土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广州市广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J********东环街东沙村室外停车场工程评标业绩(企业)
YJ********护林路二期新装DN800供水管工程评标业绩(企业)
YJ********花都区花山镇福源村巷道、排水工程评标业绩(企业)

广东兴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十一条6点,具体情形为:(投标人没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日期:2017-08-26 00:00
附件:********e6f8d18637cf">评标报告5677.pdf
150*****80821.pdf" target="_blank">1.评标报告5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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