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食堂米、面、油中标结果

后勤食堂米、面、油中标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简化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的意见》(咸政发【2015】13号)《咸丰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定稿)》(咸教发【2017】6号)等文件要求,朝阳寺镇中心学校物资采购办公室受采购人委托,对采购人学校后勤食堂大宗物资(米、面、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并于2017年8月23日9点至2017年8月25日9点在咸丰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询价报名,共收到三家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8月26日恩施州硒城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未送报价,放弃竞标;其它两家公司在镇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经过公开议标,中标顺序为:

1、恩施市嘉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咸丰县高乐山粮食收储公司。

现从8月27日起公开公示,公示期为3天。若有异议,请拨打电话133*****688 /186*****605咨询举报。公示期满,按中标顺序(排序靠前的企业优先)最终确定一家企业为供应商,朝阳寺镇中心学校物资采购办公室将通知供应商,请接到通知的供应商于8月30日到朝阳寺镇中心学校及所辖的各学校鉴定合同、廉政及食品安全责任书;并于8月31日中午前按学校订货要求送货到各学校不误。

朝阳寺镇中心学校物资采购办公室

2017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后勤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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