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中标结果
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中标结果
弋阳县353国道城区段升级改造工程(弋江大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弋阳县353国道城区段升级改造工程(弋江大道)项目
建设单位:弋阳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弋阳县,项目起点位于弋阳县城东部,项目起点接沪昆高速公路匝道,终点至信江大桥,途径庙上村、费家山、熊家村、自来水厂、张徐村、吴家等地,期间与G320国道、公园路、南岩北路、建安路、叠山路等已建道路相交。路线全长6.37公里。主线技术标准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5km/h。收费站至320国道段(45m=3m人行道+4m非机动车道+4.5m分隔绿化带+11m行车道+11m行车道+4.5m分隔绿化带+4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320国道至南岩北路及康柏路至701大桥段(36m=3m人行道+4m非机动车道+1.5m分隔绿化带+11m行车道+11m行车道+1.5m分隔绿化带+4m非机动车道);南岩北路及康柏路段(35m=2m人行道+3m非机动车道+1.5m分隔绿化带+11m行车道+11m行车道+1.5m分隔绿化带+3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共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33379.21万元人民币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期可能产生的主要影响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征地拆迁、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对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占用耕地、植被破坏、动物迁徙、生物量减少等)的影响。
运营期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有:汽车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本工程的建设将导致项目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下降,总体上看,夜间环境噪声超标现象和影响程度均高于昼间)、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及对沿线社会环境等影响。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品运输翻车等发生的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管沟开挖后,及时敷设管道,并进行土方回填,土方回填时应分层夯实,尽量缩短开挖土方的暴露和滞留时间,对活动裸露的土面在生长季开始后尽快绿化覆盖,注意避免雨季开挖填筑路基,做好路基排水,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对施工场地进行有效隔挡,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保证及时清运,入料场的道路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预测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等措施。防止施工机械油料泄漏;施工材料堆放时要采取遮蔽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围居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营运期:本评价推荐的噪声防治措施是对略超标敏感点采取绿化植树,对于超标较大的声环境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窗。本工程跨越水体为一小河沟,由于敏感路段距离较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相对较低。拟建项目应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实施应急预案。因此,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措施后,从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和公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中的鼓励类“第二十四条、公路及道路运输”,同时也符合弋阳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全面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同时能为项目所在区域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到建设单位处;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弋阳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褚委员 电话:135*****299
环评机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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