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监狱罪犯食堂淡水活鱼中标结果

清流监狱罪犯食堂淡水活鱼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清流监狱

乙方:永安市仁合果蔬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HM[GK]*******-2的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淡水活鱼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捕捞淡水鱼捕捞淡水鱼18179784每尾2斤以上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供货期限为一年。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福建省清流监狱王盛城/********221永安市仁合果蔬有限公司139*****746
合计:179784.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柒佰捌拾肆元整(¥179784.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合同约定时间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清流监狱各押犯单位食堂(全监共3个食堂,3个关押点)。;

4.3交付条件:本项目的送货地点、时间、具体类别及数量以招标人提供通知的为准,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原则上每周必须供货一次,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供货次数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监狱所属各单位)。每批活鱼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时,须经严格验收,重新过磅,并经招标人验收部门检查、审核合格后方可结算。。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1,品目号:1-1,投标标的:捕捞淡水鱼,规格:每尾2斤以上,来源地:永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 淡水鱼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1、 乙方所供各类鱼是鲜活淡水鱼,不供应死、病、残鱼。供货时乙方将无条件退换本款所述有问题的鱼。质量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食品质量安全法规的规定。2、乙方所提供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并出具相应的承诺函。二)验收:1、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招标文件对产品的供应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人员:甲方派指 定人员对乙方销售活鱼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1,支付比例:8%; 支付期次:2,支付比例:8%; 支付期次:3,支付比例:8%; 支付期次:4,支付比例:8%; 支付期次:5,支付比例:8%; 支付期次:6,支付比例:8%; 支付期次:7,支付比例:8%; 支付期次:8,支付比例:8%; 支付期次:9,支付比例:8%; 支付期次:10,支付比例:8%; 支付期次:11,支付比例:10%; 支付期次:12,支付比例:10%;支付期次说明: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账账号。。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供货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1日至2018年08月31日)。。

10、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1、甲方无不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赔偿损失要求. 2、乙方如某一次所供新鲜鱼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赔付该批鱼款项10%的违约金。如因其质量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或食物中毒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乙方责任,乙 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货物交付甲方的,逾期一天扣违约金1000元,超过三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期间甲方有权在市场采购应急,所产生的差价由乙 方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 4、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的乙方要及时补货,未及时补货的甲方可自行到市场去采购,差价和采购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经质检部门认定,未达质量标准的,每次视情况支付违约金5000元至10000元,并退回,三次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期间甲方有权在市场采购应急,差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对质检部门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乙方如某一次所供新鲜鱼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赔付该批鱼款项10%的违约金。如因其质量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或食物中毒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乙方责任,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的乙方要及时补货,未及时补货的甲方可自行到市场去采购,差价和采购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质检部门认定,未达质量标准的,每次视情况支付违约金5000元至10000元,并退回,三次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期间甲方有权在市场采购应急,差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对质检部门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凡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其他约定: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10000元),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没收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赔付。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2、乙方运送物资进入甲方所在监区必须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按每人2000元缴纳),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因送货进入的人员、车辆必须遵守监狱有关规定,不得私自离开指 定的区域;不得私自会见罪犯;不得为罪犯传递信件、手机、毒品、酒类、黄色书刊及图片、刀具、绳索、打火机、有价证券、信用卡、数码产品等一切物品,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没收安全保证金。若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上级管理机关有重新规定或监狱有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 4、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六、单价确定:每月定价一次,由甲方根据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m.gov.cn)物价局公布的三明市区重要商品价格表中草鱼月平均价为活鱼基准价。供货当月草鱼单价按公式计算:上月草鱼月平均价乘以(1-0.12%)即为当月结算单价,鲤鱼价格=草鱼结算价格×85%,鲢鱼价格=草鱼结算价格×70%。如三明市物价局网站没有公布草鱼月平均价,由甲方组织人员去指 定的超市或市场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价格。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下浮率=(180000-179784)/180000*100%=0.12%。 2、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10000元),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没收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赔付。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

甲方:福建省清流监狱乙方:永安市仁合果蔬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罗存满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221
联系方法:139*****74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
账号:账号:182*****010*******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


签订日期:2017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淡水 食堂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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